日前越来越多的客人咨询究竟如何判断海外所得?为让企业人士更好的认识海外所得的概念,特做此专业文章,以便参考!
依据香港税务局的最新指引,判断业务运作是否在香港进行有许多考虑因素。假如:你是一位从事国际贸易的商家,从中国采购产品卖给英国的入口商,什么是最主要的考虑因素呢?
一般包括(但不仅仅是)以下因素:
1、怎样在英国找到买家?
答:如果你在英国的客户是通过在香港的办公室联系,并在香港谈判的话,那么这会是不利因素。但如果你派人从新加坡到英国取得联系,并在英国谈判成功,那么这便是一个有利因素。
2、怎样将货物从中国运到英国?
答:如果你将货物直接从中国运往英国,或者经香港去英国,但在香港没有进行任何加工而使产品的价值增加,这是一个有利因素。但如果在香港经过包装或其他加工使产品的价值增加后,再运往英国的话,这便是一个不利因素。
3、合约是在哪里签订的?
答:如果合约是在香港签订的话,那么这是一个不利因素。而假如是在英国或加拿大签订则是有利因素。
4、怎样支付货款?
答:这不是一个主要的考虑因素。因为香港政府非常欢迎任何人,尤其是国际贸易商家利用香港的金融体系来进行交易。
税务局必须要考虑以上的因素来认定业务运作及收入是源自香港,或是属于海外利得而无须打税。当然,如果你想更了解关于海外利得的税务安排,我们建议阁下安排时间跟LA的专业顾问进行咨询,获取更多专业建议。请记住一点:任何税务安排都必须事先予以安排,事后再做就是刻意瞒税,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。
何谓香港地域来源原则
香港作爲一个国际贸易中心,也是世界著名的避税地之一,其税制最大的特点除了税率低,税种少,计税方法简单,更重要是同世界大多数自由贸易港一样,其征税实施的就是地域来源原则,也就是,香港税务局只有权征收来自于香港本土的利润的税收,如果利润非香港当地发生,可以豁免香港利得税。
到底如何判定利润是否属于香港发生,税务局并无一个明文规定,更注重个案,最常见的考虑因素包括:公司的核心业务、合约签署、货款交收、货物的中转等环节是否在香港进行,举例帮助:
※ 一香港有限公司在澳门承接一工程,虽然工程的进行及完成地点均在澳门,但签约的地点在香港,钱银交收是在香港完成,而且工程人员也是由香港派往澳门,包括原材料采购都是在香港,所以税局认定核心业务是在香港,即需要向香港纳税。
※ 一名买家在大陆订购一百万件T恤,然后卖给日本的客户,买卖合约亦分别在大陆和日本签署,由于其主要业务不是在香港经营,于是便毋须香港缴税。
※ 一名作家爲出版社写书,由于灵感和编写过程是在中国大陆,该作家亦毋须向香港缴税。但只要他个案有少许分别,是否仍然毋须缴税,就很难说。[例如,若书籍的灵感或编写过程其中一者是在香港,那就要看税局觉得何者才是核心业务。
需要提醒的是,是否属于海外营业并非由纳税人决定,而应该将整个运作申报税局,由税务局审批。而且,任何税务安排都必须事先进行,事后安排即属违法,是瞒税行爲,需承担刑事责任。
以上案例仅供参考,具体意见仍需根据个案进行分析,您可跟仁港永胜业务顾问预约面谈以获取专业建议。